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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记者王笃明在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今年以来,该检察院控申部门以创新工作作风、认真解决社会矛盾、妥善解决信访案件为执法事务水平、推进控申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线索,积极推进涉检信访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信访制度等信访制度,深入推进解决涉案的单线式从业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平正义,实现涉外信访服务理念、说明方法、信访模式、应诉效果4个方面的明显转变,保证受理的一切信访案件都能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了信访案件的顺利进行。

将被动信访转变为主动服务,实现涉检信访服务理念的升华。 该检察院将实务摆在实际位置,为了比较举报类和控制申类信访案件频发的优势,立即聘请分别在监察部门和反贪部门工作的两名退休老同志担任信访代理人,认真落实绩效补助待遇。 控制报案室设立上门代理办公室,直接接待访客,由专业代理检查上门事件。

从居高不下变为平等对话,推进涉检信访理论方法的转变。 由于信访代理人既不是办案人员,也不是检察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他们没有信访压力,不受各种案件因素的束缚,其重要职责是听取信访人的需求,代理信访案件,为信访人提供服务。 由于双方目标一致、地位相同、权益相通,所以平等相互尊重,容易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使释法的讲解更加明朗、深入。

将疾病执法变为独立事件,完成涉案信访模式的跨越。 信访代理人最大的特点是独立于办案机关,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信访需求与法律政策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改变过去原案承办检察官、被起诉人带病直接处理信访案件的方式,实现涉案信访案件的早日解决。 。

和平接受无常,促进涉检信访效果变化。 单一实务法通过信访代理人手中的需求代理单在检察机关和群众之间建设沟通心灵的桥梁,使检察机关能够听到信访人的声音,处理双方新闻不对称、地位不一致等信息表达不当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信访人的需求 另外,要将信访人的需求建立规范渠道,处理信访人需求混乱、无知、荒唐等不合理问题,将信访程序引入法治

标题:“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推行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一单式”从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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