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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笃明7月9日上午在兰考县人民检察院院内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6名群众将公正廉洁热情的人民锦旗和感谢信交到该院副检察长王金玉和民行科科长齐改丽手中。

寄送锦旗和感谢信的群众被称为张庆云,被称为兰考县仪封乡人。 年,张庆云因不满14岁的儿子伤害他人,被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张庆云夫妇负50%的赔偿责任,需要支付原告医疗费4500元。 法院审理期间,张庆云的丈夫因不治正在郑州住院治疗,张庆云背上了巨大的债务,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此时,法院的判决似乎令人头疼。 张庆云拿着判决书向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哭诉。

本院依法受理此案后,查处法院审判卷宗,经审查发现,基于原告有过错,法院酌情对张庆云夫妇承担一半责任并不冤枉,依法提出抗诉也不能处理张庆云的实际困难。 张庆云因不能履行判决被司法拘留,得知3名子女未被看管,王金玉副检察长立即与法院有关指导信息协调,多次努力,双方当事人和解,赔偿金在张庆云于秋季领取后支付。

这件事结束后,王金玉和齐改丽没有置之不理,而是多次和她谈话,鼓励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调整民政部门为张庆云的两个孩子处理最低的生活保障,帮助她度过难关。

标题:“履行民事监督职责人性化执法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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