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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淳10月31日从兰考县人民法院获悉,我院反复实行三种必要的制度,积极落实群众路线到各项审判事业中,取得了三大成效的显著提高。

在案件过程中,兰考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前进行了积极的诉前调解,主动让基层组织、社会法庭、人民调解员参加。 面对重大疑难案件,我院为编制社会调查报告,深入基层,认真落实听取和反映广大群众对案件意见的判决后信访制度,我院除了努力走访一次案件当事人外,还对案件周围群众的判决结果进行了一点反映

由于三个必要制度的落实,兰考县人民法院案件的审判质量和调解率明显提高,判决后上诉率明显下降。 工作人员态度明显变化,审判员挺身而出,走群众,法官在群众中的形象明显提高。 许多群众在法律的帮助下高兴地说:现在的法官真好。 不仅听取了我们的意见,还帮助我们尽最大努力调停,真的很感动。

标题:“兰考县人民法院 一再“三个必需”制度 践行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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