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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笃明通讯员童秋霞报道兰考县法院在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基本实行调解优先、调解结合审判,延伸调解功能,注重调解结合,着力提高调解协议的法庭兑现率,大幅降低强制执行率,实现了审判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我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将调解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相勾结,抓住最佳时机及时进行调解,着力利用四个结合,即主审人调解与议院调解的结合、案件法官调解与社会调解的结合、面对面调解与背靠背调解的结合、现场调解与现场巡回调解的结合。 在调整的基础上,我院结合调整执行,即调整后让当事人及时履行调整协议,彻底解决强制执行率最低的当事人矛盾,从根本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截至目前,我院共审结民事案件426起,拆迁341起,拆迁率达80%,拆迁案件报销率达85%,比较有效地减轻了执业压力。

标题:“兰考县法院着力提高调解协议当庭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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