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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全媒体记者鲁杰从兰考县财政部门获悉,该县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促进了孤儿的健康成长。

本着《关于提供我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的精神,该县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抚养标准从人均每月60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700元,机构寄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抚养标准从人均每月100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1100元。 新标准自每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据悉,目前该县财政向经办机构拨付孤儿补助资金,此次招标惠及全县机构培养孤儿21名、社会散居孤儿214名。

标题:“兰考县上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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