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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过后,开封新区法律界人士工作人员在杏花营农场采访群众时发现,杏花营农场马堡村四组村民张某等10户树木承包人因种植杨苗与30户耕地承包人发生纠纷多年来未能妥善解决。 看到司法局工作人员来访,矛盾的双方请工作人员协助处理纠纷。

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解工作。 他们访问了双方,了解了具体情况。

原来,马砧村4组村民共40户,2000年,杏花营农场为防风固沙带工在路两侧统一种植杨苗,承包给张某等10户村民管理。 年,承包人砍伐杨树,开始第二次种杨树苗时,张某等10户村民与邻30户耕地承包人发生了争执。 30户可耕地承包人表示,杨树树荫影响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减产,影响收入,要求收回植树承包合同,平均分配种植权。 张某等10户树木承包商认为自己是按合同种植杨树的,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多次种植树木。

这样,双方由此产生矛盾,而且矛盾不断升级。 虽然村里的小组多次调解,但是他们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掌握具体情况后,工作人员集中矛盾双方开始调解。 他们首先要求双方当事人了解要求,掌握他们的真实想法。 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他们主持调解并提出调解意见:张某等10户树木承包人按合同种植杨树,无任何违约行为。 30户耕地承包商不让种植白杨也是有理由的。 因为杨树的树荫影响了作物的正常生长,客观上造成了收成的减产,影响了30户农民的收入。 因此,希望双方从和谐的共存中考虑对方的利益,各自退让一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职工又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很快,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张某等10户树木承包人继续履行承包合同,但不得在离耕地近的一侧种植树木。

多年的纷争在一朝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标题:“多年纠纷 一朝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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