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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使人民群众在一切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2月1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与劳动争议案件举行新闻发布会。

会议上,该院执行局局长杨中阁就劳动争议执行案件发表了公告。 被告公交企业给原告贾过夏(化名)每天安排12个小时以上的员工不支付加班费,国家法定假日没有3倍工资。 公交企业还在嘉过夏签字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中确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定。 法院判决后,这家公交企业没有退还5000元押金,也没有协助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因此嘉过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执行者对法院的通知视而不见,常常拖延时间。 于是,法官在网上调查了这家公交企业的银行账户中有存款,并采取了冻结措施。 这家公交企业至此才认识到为了小债权影响企业信誉真的不值得,最终同意退还嘉过夏5000元押金,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比劳动争议案件召开新闻发表会”

该案的顺利执行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惩戒了各行业雇佣不规范行为。

标题:“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比劳动争议案件召开新闻发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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