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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淳报道徐法官,听你对我说的话入了心。 我今天把借的钱给了你。 今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吧。 12月5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赶到鼓楼区人民法院支付11000元执行金,经我院执行董事徐勇多次上门工作,使李某感受到法律威严,最终自觉执行法院判决,归还自己欠下的他人款项。

原告冯某和被告李某本来是生意上的伙伴。 今年2月至4月,被告李某未从原告冯某提取货物付款,但向原告各发放冯某9000元和2000元债务一张。 原告冯某多次催促,但李某一直拖欠。 在冯某的愤怒之下,诉状向法院控告被告李某,要求法院维护自身权益。 经法院审理,被告李某判决支付欠原告冯某的货款11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未按判决履行法律义务。 12月2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承办此案的执行董事徐勇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让法院咨询。 12月3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来到法院,向徐勇说明自己因资金困难,暂时无法偿还货款。 被执行人可以亲自去法院证明情况,徐勇觉得李某还是真的,还能工作,后来提高了和李某的信息表现力。 接下来的两天,徐勇三次登门,四次打电话,只在12月4日一天来李某家工作两次,希望他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徐勇的忠告,李某对你工作的执着,我一定会想办法抽出时间偿还。 12月5日,李某拿出自己的存款5000元,又向亲属借了6000元,筹集了全部债务11000元,去鼓楼区人民法院清偿了债务。 据此,这场债务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圆满处理,法官徐勇认真负责的事业态度也受到了双方的好评。

标题:“鼓楼区人民法院4天快速执结一起纠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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