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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全媒体记者王淳从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获悉,为克服落实难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比较有效的维护,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落实了指导分包案件的工作人员,集中解决了钉钉案件的骨头案件。 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东率先承办10起典型执业案件,亲自咨询、参与执业,限期执业。 最近,一起延误日久钉案在刘学东的参与下顺利执行。
刘学东所分包的执行案件中有6起为民生相关案件,案件涵盖劳动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格权纠纷等,部分案件涉及我市几个知名企事业单位。 目前已执行9起案件,执行目标达到439.49万元。
在刘学东分包比较多且繁杂的劳动争议事件中,刘学东亲力亲为,最终迫使双方达成和解。
年,杨某的妻子张某死于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 张生前所属事务所的酒店拒绝支付工伤赔偿,被法院起诉。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某酒店支付杨某及其家属丧葬补助金,被认定一次性不重复死亡补偿金、亲属抚恤金共计68万余元。 一家酒店不服,向中院上诉,中院维持一审判决,但一家酒店拒绝履行法院判决。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阶段,在刘学东领导下,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法局工作人员发现某酒店已于年12月注销,只能以业主胡某名义执行1万元财产,执行业务暂时陷入僵局。 刘学东积极办案,他与该案负责法官深入探讨案情,运用多种手段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新增胡某妻子史某为共同被执行人,冻结扣除史某名下存款8万余元。 最终,在刘学东和执行局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并就处理此案达成一致。 杨某放弃19万元执行金,胡某分两次支付杨某38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标题:“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院长带头包案执结“钉子案”“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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