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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举行婚礼,附近的乙方在对方不求助的情况下,有协助的义务。 婚礼期间,乙方被礼炮轰炸。 那么,甲方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前几天,在通许县府邸的司法所举行的事件给出了答案。

今年元旦,通许县邸阁乡宋小伟(化名)举行婚礼,父亲宋某安排两个本家放鞭炮。 迎亲车队出发前,发射的是全筒礼炮。 礼炮结束后,迎亲队出发迎接新娘。 宋某把错过的礼炮打扫到门外的垃圾堆那里,去忙儿子婚礼的事。 大约一个小时后,在家忙碌的宋某听到外面传来枪声,立刻吵闹起来。 他走到门外,发现旁边的宋宏飞(化名)蒙着左眼站在街上,沾满了手上的血。 宋某忙怎么了? 宋宏飞说:我看到错过的礼炮之一不响,再次点燃,但没有响。 我聚在一起去看发生了什么。 礼炮突然响起,伤了我的眼睛。 宋某一听到这话,马上叫别人送宋宏飞去医院治疗,付了800元的急救费。 住院期间,宋某又去探望,给了宋宏飞2000元。 宋宏飞出院后,要求宋小伟父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万余元。 宋某父子拒绝赔偿任何费用。 宋宏飞一事无成,在朋友的建议下,他来到同乡司法所申请调解纠纷。

“义务帮忙受伤能否得到赔偿”

该乡司法所所长李凤玲得知事件原因后,立即前往村子询问事件真相。 宋小伟父子说,他们不知道宋宏飞去帮忙,也没有安排那个帮助。 他还指出,宋宏飞开炮时,结婚队伍已经出发了十多英里。 他是自己玩的,不是为了婚礼。 但是,李凤玲又查了几个证人的说明,在宋小伟的婚礼上,宋宏飞拉着桌子和椅子,用于宋小伟家的待客。

调查、了解案件,经过取证相关记录和作证,李凤玲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她告诉双方,宋宏飞在义务援助过程中被炸,受益人是宋小伟,宋某没有合理解决未燃礼炮,要承担30%的法律赔偿责任。 宋宏飞作为成年人,应该明白点燃哑巴炮的危险性,宋宏飞没有安全意识,应该负70%的责任。 另外,李凤玲出示了宋宏飞提供的病例、医疗费发票和伤残鉴定发票。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宋小伟方面一次也不重复赔偿宋宏飞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7万元(不包括之前支付的2800元)。 宋宏飞放弃对宋小伟、宋某的诉讼权利。

标题:“义务帮忙受伤能否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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