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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非常感谢。 这条项链最近花了4000多元买的。 前天回家后,丢了。 金项链没有名字也没有名字。 丢了。 我想一定找不到。 真的,是你送来的。 5月25日下午,通许县城李先生在接过该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刘建刚丢失的金项链后,连连道谢。

原来,5月23日8点30分左右,刘建刚在工商局门口发现地上有一条金光闪闪的东西,捡起来一看,是项链,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是纯金的项链。 但是,这是谁的项链? 找失主,刘建刚在工商局门口发布招聘广告,在手机微信上发布项链照片。 三天后,有人告诉刘建刚线索,说看到李先生带着这样的项链。 于是,刘建刚马上与李先生取得了联系,最终确实说明了李先生失去了,这成了开头的一幕。

标题:“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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