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23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赵虎报道说,一年前,彭某因酒后驾驶被通许县交通警察检查,驾驶证被依法拘留6个月。 遗憾的是,彭某没有悔改,5月12日,彭某再次因酒后驾驶被逮捕。 目前,彭某因酒后驾驶、二次酒后驾驶,被依法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

5月12日20时20分左右,通许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上海路和行政路进行例行检查,小型汽车进入民警视线。 民警看到这辆车有点异常,马上停下这辆车进行检查,为什么对方很久都不想开窗? 民警多次警告后,司机才把窗户甩了。 警察注意到司机满脸通红,表情慌张,嘴里有浓重的酒味。 看到这一点,民警立刻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 结果表明,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民警立即将司机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调查显示,彭某还很面熟,去年6月14日乘坐酒后驾驶的汽车在同一条道路上被同一中队的民警调查过。

最后,通许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彭某醉酒后的机动车驾驶、二次醉酒驾驶作出以上处罚。

标题:“不思悔改 二次酒驾被查”

地址:http://www.knowyournote.com/kfxw/3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