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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记者赵虎的报道不是他们,我的损失就很大。 感谢工商人员取回2700元的手机费。 5月3日,通许县王先生致电记者,表达对通许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的感谢之情。 最近,通许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了因手机质量引起的费用纠纷,客户全额退还了手机货款2700元。

一个多月前,王先生在通许县城的手机专卖店购买了魅族手机,价值2700元。 第二天王在招聘时手机频繁死机的同时,在等待时经常会发出突然的声音,就像打机枪一样。 新买的手机出了故障,小王去经销商要求辞职,但经销商无论如何也不同意。 很遗憾,王先生不得不打电话到12315求助。

城关工商局从县工商局转发案件后,立即派出工商人员前往调查,经调查发现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 根据相关规定,工商认为自销售之日起7日内手机主机发生性能故障的,客户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 如果客户要求退货,销售人员应该无条件为客户退货,不按发货券的价格一次性退还货款。 在工商人员合理、有根据、耐心的调解下,经销商最终全额退还了王先生的手机费2700元。

标题:“通许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手机花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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