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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虎12月9日报道称,通许县罗某将车交给无驾照的朋友邢某,两人分别被交通警察罚款1000元。

当天11点50分,罗某和朋友邢某驾驶豫B号牌的小型汽车到通许县城工作,到迎宾大街和七孙公路的路口时,罗某在知道朋友邢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依然驾驶车辆和邢某。 走不远,邢先生被巡逻来到这里的二中队民警发现,民警批评教育了两人,并对车辆进行了短暂调查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罗某和刑某分别给予上述处罚。 两人后悔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今后不再发生这种情况,将成为遵守法律法规的文明驾驶人。

标题:“将车交给无驾驶证人驾驶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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