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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虎报道通许县4楼镇的罗某和陈某在外地打工,不料晚陈某病死在被窝里。 陈某的儿子要求罗某赔偿10万元,罗某不愿意。 2月1日,记者获悉,经该镇社会法庭调解,罗氏一次也不重复补偿陈氏儿子2万元,双方今后将不追究此事。

1月初的一天,通许县四个楼镇前罗村的村民罗某和陈某去山西省阳泉市打工。 2人到达工地的第二天早上,罗某起床请陈某吃饭时,发现陈某死在被子里。 我们在村子里,一起打工,看不下去了,就把小陈送回家了。 罗某向4楼镇的社会法庭法官表示,回家找村支书和陈某的儿子商量此事时,陈某的儿子向我索要10万元赔偿金,但我不愿意,希望社会法官能协助处理此事。

我爸爸和他去打工,去的时候好,他说我不能接受陈某的儿子对社会法官说。 根据法官的调查,陈生前患有心脏病,从未在家停药。 陈某死于突发性心脏病,自然死亡。 社会法官做了双方的工作,最终达成了协议。 罗某一次性不向陈某儿子支付补偿金2万元,罗某不再承担一切事情,双方不再追究此事。

标题:“通许县四所楼镇社会法庭调解一起赔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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