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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虎报道通许县四个楼镇赵辉村李某家的建房,邀请邻居黄某来帮忙,黄某施工时从二楼掉落,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经村干部调解,李某向黄某爱人袁某赔偿8万元,此事告一段落。 不料,在死者五七忌日,李某家又做炮工,死者家属不愿意,要求追加2万元赔偿金,否则不准开工建房。 11月5日,李某向4个楼镇的社会法庭申请调解。

接到通报后,4个楼镇的社会法庭庭长张孝平指定两名社会法官解决了这场纠纷。 两名社会法官到赵辉村后,反复向村干部赵某、黄某核实情况。 死者黄某和建房户李某平时关系很好,据悉李某建房时向黄某求助。 不料,黄某从二楼摔下,经医院抢救无效,几小时后不幸死亡。 村干部赵某、黄某经过多次调解,李某分三次赔偿黄某恋人袁某8万元。 但是,当时只是口头协商,没有书面达成一致,因此发生了二次纠纷。 经社会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施工方李某向袁某家补偿1万元,加原8万元,共9万元。 袁某家阻挠李某的工程,保证建设顺利进行,今后双方不再发生矛盾纠纷,否则后果将由事故者自负。

标题:“通许县四所楼镇社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赔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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