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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虎昼伏夜出,走在乡下,以农村留守妇女为侵害对象,以威胁恐吓的方式实施抢劫、强奸,报道了8起3年的猖狂犯罪。 9月15日,通许县公安局经过周密侦查,成功逮捕了抢劫、强奸、盗窃嫌疑人张某。 10月24日,张某嫌疑人被通许县检察院依法逮捕。

年7月14日凌晨,通许县玉皇庙镇一名30岁左右的妇女在家熟睡时被中年男子威胁强奸。 年7月8日凌晨,通许县城乡50岁左右的女性在瓜地看瓜时被男性强奸。 年7月24日凌晨,通许县培训城乡30岁左右的女性在家中被男性勒住脖子威胁,抢走了现金3000多元、手机一部分、玉项链,但该女性极力反抗,强奸未遂嫌疑人逃走。

犯罪嫌疑人肆无忌惮地犯罪,社会影响极坏,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全力破案,尽责任确保一方的安全。 通许县公安局局长徐恩清在听取案件报告后对案件进行了拍摄,要求分管狱警刘付中和专案组民警反复认真清理案件,协调侦查思路和相关安排,坚决采取此案。

县公安局迅速派出民警组成专案组,召开案件分析会,详细分析研判,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对事发现场附近的农户和附近乡村的可疑人员进行调查,推广

是个无心之人,民警的认真工作和办案推广起着很大的作用:几个受害女性努力恢复记忆,刻画出的涉案嫌疑人的特征和犯罪优势有很多相似之处,有些案件都是男性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 并且,玉皇庙镇的受害女性反映事发后在现场附近捡到了手机,证明是邻居张某的手机后,她不假思索地还给张某。 无意中,听者说心有灵犀,民警认为张某犯罪逃跑的过程中很可能把手机落在现场附近,让张某进入侦察视线。

经调查,张某与被害人描述的嫌疑人长相、年龄等特征一致,张某媳妇采用的手机与去年7月24日发生的抢劫、强奸案中被害人被抢的手机企业品牌、型号、颜色等特征完全相同,购买时间正好在案发期间 种种迹象表明,张某有严重犯罪嫌疑。 9月15日,专业组民警逮捕张某,在其家中搜查口罩、手电筒等犯罪工具和电饭煲、手机卡、自行车等赃物。 经审理,张某嫌疑人常年在通许县玉皇庙镇、练城乡等乡镇供述入室盗窃、抢劫、强奸等案件8起犯罪事实。

据张某嫌疑人介绍,当初他只实施了偷少量鸡摸狗的违法行为,后来在犯罪过程中发现许多家庭都是男性在外国打工,只有女性带着孩子在家,他从单纯的小偷小手里袭击女性,或者 农村妇女力量薄弱,制服简单,犯罪容易成功。 而且,她们大多在事件发生后不报警。 报警也只是失去财产,不提自己被强奸了。 害怕失去名节,失去了面子。 得到几次犯罪后,一切看起来都很顺利,越来越大张某的勇气,最后产生了一有机会就想犯罪的心理。

每次,他都在午夜,一个人步行或开车逃进周边村庄,开始寻找犯罪目标,为了方便逃跑,选择村头偏远的庭院作为犯罪场所,发现一个人在家的农村女性后,实施抢劫、强奸。

目前,这一系列案件正在审计深入挖掘中,案件民警呼吁全县尚未举报此案的被害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证,严惩犯罪,伸张正义。

标题:“通许警方斩断伸向农村妇女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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