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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通许县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马某和夏某有期徒刑各6个月。

夏某和马小三(马某的三哥)于1990年底在通许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养育了一个孩子和一个女性。 农闲时期,马小三经常外出赚钱贴补家庭,夏某在家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做家务。 虽然不能说生活富裕,但是年轻夫妇的生活也很认真。 家里的男性劳动力经常不在家,给地里浇水,家里有繁重的劳动时,要向妹夫马某求助,马某成了三媳妇夏某家的常客。 就在这期间,夏某和马某在原有的正常帮助下迅速发展成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1999年2月,25岁的马某在家人或亲戚的推荐下与王某结婚,并结婚养育了男孩。 但是,结婚的马某和夏某仍然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 之后,马小三打工回家,夏某以各种借口出去打工,马某也马上出去打工了。 打工期间,两个人生活在一起。 年2月,夏某和马某在深圳工厂打工租房同居,随后夏某怀孕。 年4月,夏某在通许县某医院生下一名女婴,住院期间,马某以夫妇名侍奉夏某。 随后,马某抱着女婴回家交给妻子王某,声称该女婴是在深圳打工时养大的。 家里没有女孩,王某欣然接受了照顾。 年6月,马某从深圳回来想和妻子王某离婚,但两人在吵架中,马某说女儿是夏某出生的。 马小三知道这个后,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于年9月不幸去世。 随后,马某以夫妻名义住进夏某家,王某委托村支书和挚友从事马某和夏某的工作,要求两人断绝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但是,2人无视村干部和亲戚朋友的劝说,王某无奈地将2人告上了法院。

“一场闹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和被告人夏某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合议庭审议,因重婚罪被告人马某和夏某有期徒刑各6个月。

标题:“一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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