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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杨柳村记者报道,因通许县农资店销售劣质磷肥,被该县工商局处以没收销售价款1300元、罚款6200元的处罚。

此前,通许县玉皇庙镇农民赵某向该局邸阁工商所投诉,称自己责任田的小麦生长势差,被怀疑是以前在农资经销商购买的磷肥质量有问题。 随后,执法人员在这家农资店发现了出售给赵某的同一批次磷肥。 经依法抽样检验,发现该产品质量不合格。 工商人员进行处罚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农资店对赵某小麦免费实施增磷、喷洒叶面肥料等一系列补救措施,负责小麦收麦前的日常管理,确保小麦减产。

标题:“通许县工商局邸阁工商所查处一起经销不合格磷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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