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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随着尉氏县某医院负责人和施工企业代表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落笔,一起解决了数百万元的重大工程款纠纷。 被调停后双方都感激不尽。

年4月,在某建筑企业中标的尉氏县某医院综合病房工程。 入场后,由于政策的变化,施工企业提出追加40万元的工程款,院方同意,签订了补充协议。 项目工程验收后,发包人要求医院另外支付100万元以上运费被拒绝。 再加上院方推迟工程建设,增加建设方施工费用180多万元,建设方要求医院承担这笔费用,但院方认为误工日期不明,计算标准不一致,责任完全归院方,不同意支付。 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没有结果。

今年4月,建设方向尉氏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范相友、范书合、乔民介入调解此案。

三名调解员查阅了相关资料,组织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 建议当事人互相体谅,互让,妥善解决纠纷。 在三位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对相关费用的争议越来越小,最终双方都达成了满意的协议,对协议进行了法律公证。 至此,数百万元的工程款纠纷终于调解成功。

标题:“一起数百万元纷争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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