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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朝星5月4日报道称,尉氏县蔡庄镇妇联与镇司法所合作,成功调解了一起经济纠纷,最终促成了当事双方顺利达成协议。

2009年,蔡庄镇时村村民朱新某和朱某伦人均投资10万元,承包4亩土地建设养猪场。 天有不测风云。 年以来,猪价一直在下降,这两年猪死亡率高,朱新某不堪赔偿压力,要求撤出养猪场,条件是朱某伦将自家可耕地1.9亩调整为朱新某,一次性不给朱新某6万元。 因此,老伙伴反目成仇,险些发生肢体冲突。

该镇妇联了解情况,与司法所合作开门调解,最后促成双方协商:朱某伦自己耕地1.9亩给朱新某,不一次性给朱新某4.2万元,猪场归朱某伦所有。

标题:“老伙伴反目成仇 司法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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