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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尉氏县大营商所成功调整农业资金,采用纠纷投诉案件,为受害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000元。

5月1日,马来西亚乡马庄村的农民马红亮来到大营商所投诉自己的11亩花生种子近20天未出土。 邻居家比自己的种子晚了,挖了一下田地,发现土花生正在发芽,但是根胡子部分枯萎变黄了。 被怀疑是腐烂的原因。 因此,他找到了经营者马某的索赔,但马某不承认自己销售的拌种剂有问题,不愿意赔偿。 本来关系就很好的两家简直成了仇人,马红亮一下子向工商所投诉了。

接到投诉后,大营业厅立即派出4名员工赶到马来西亚乡马庄村进行现场调查,花生受灾情况确实如马红亮所说。 马红亮采用了还没扔掉的拌种剂包装袋给工商看。

经过仔细识别,工商发现该拌种剂的适用对象是小麦。 于是工商发现经销商马某,马某承认马红亮采用的拌种剂是在该店购买的。 也许是因为当时购买拌种剂的人太多了,自己没仔细看就把小麦用的拌种剂误卖给他了。 查明事件经过,工商人员向马某详细说明了客户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通过认真推广和多方调解,马某认识到客户损失是因为自己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同意赔偿马红亮经济损失6000元。 现在补种还来得及,损失还能挽回,所以马红亮得到了4000元的赔偿,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看到对方这样理解,马某不想去,主动向马红亮提供了一部分花生种子,并答应免费播种。

至此,该农资采用纠纷投诉案得到圆满处理,原本很僵的两家和好了。

标题:“误售农药致花生受害 红盾调解促双方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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