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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以来,尉氏县大桥乡大李庄村村务公开栏详细公示了征地关于农户、面积、类型、补偿金额等的新闻。 这次公开的帐很清楚,一看就知道了。 七十多岁的李风奎老人满意地说。 目前,尉氏县在3个月的农村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中采用了专门的管理活动,发现该活动起因于尉氏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

今年上半年,尉氏县检察院在依据有关部门法律治理要点工程周边环境过程中,从矛盾突出、管理混乱的村庄中连续查处4起村干部挪用农村征地补偿金累计金额达1.05亿元的大事件。 检察官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被国家和政府征用,征地补偿金的管理和聘用受到广大农民的关注。 但是,村干部利用自己直接负责土地补偿金的便利,挪用、浪费、侵占农村征地来补偿资金,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引起群众极大不满,从而引发群众集体访问事件。 认真分析这类犯罪案件的优势和环节,总结整理办案规则,深入分析办案原因,该检察院向尉氏县委、县政府提交了规范土地补偿金管理的专项检察建议书,检查和核查农村征地补偿金管理的采用情况,加强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上级监督, 建议对涉农干部进行职务犯罪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不防止违法纪律问题的发生。 检察建议书引起尉氏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尉氏县委书记范付中、县长韩治群等领导分别发出指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尽快采取措施并落实。

“一份检察建议书引起的专项治理活动”

根据尉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11月1日,尉氏县召开了由乡镇长、纪检书记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农村征地补偿资金管理专项管理活动动员会,成立了该县委常务委员会、县纪委书记王清芝任组长的活动指导组,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 公布尉氏县农村征地补偿金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于年10月25日至年1月25日在全县开展农村征地补偿金治理专项治理工作。

通过专业管理,加强对农村征地补偿金的比较有效的监管,建立以职责、完整程序、共同管理、责任追究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暗箱操作,除了以权利和个人、权利交易的土壤和条件外,农民身边

标题:“一份检察建议书引起的专项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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