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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生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热爱职业,善于钻研,业务好,精益求精,他的言行体现了人民检察官应有的价值追求,是我们身边先进的典型。 7月30日,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威这样告诉记者。 十年来,田文生处理各类刑事案件1300余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500多人,所处理的案件均经时间检验。

年6月,尉氏县警破获尉氏县多年盘踞的黑社会团伙,该团伙横行乡里,作恶多端,民愤极大。 为了尽快清除这股恶势力,田文生亲自承担了对该集团约30名相关人员的审查逮捕任务。 他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及时向侦查机关采购各种罪证,为案件的迅速侦查做好了铺垫。 此案在请求批准逮捕后,由于嫌疑人经常被关押在异地,他克服了种种困难,白天往返于各看守所之间盘问犯罪嫌疑人,熬夜办案。 他完成了评论卷宗32本,摘录了证人证言500余部,制作了7万余字的电子文件资料,并及时批准逮捕嫌疑人。

他有点怀疑,是个法中含情,全心全意处理案件的人。 他经手的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的事件,4名嫌疑人驾驶面包车盗窃电话电缆共计150米,价值万余元。 由于被承认逮捕的嫌疑人的供述突然发生变化,以及对盗窃场所的供述前后不一致等,犯罪地点暂时不明,公安机关的搜查也难以进行。 田文生沉着应对,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他,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批准逮捕并无错误,必须再次审查侦查环节。 经审查,他发现,本案犯罪地点不一致的口供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侦查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过于模糊,错过了关于盗窃地点详细特征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利用这个漏洞予以否认是很重要的。 发现问题后,田文生建议侦查机关调整案情思路,说出事实,用证据说服人。 在大量证据面前,嫌疑犯终于认罪了。 田文生说,审查逮捕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法律留给我们的时间有限,但要利用有限的时间进行无限审查和监督,妥善处理所有案件,对抗法律,对不起所有当事人。

“记尉氏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田文生”

年7月,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省新闻化技能大赛活动中,田文生代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参加比赛,取得个体第七名的好成绩,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表彰。 在尉氏县人民检察院,田文生做了两个记录:一个是在跟踪监督案件的活动中,他做过跟踪案件16人的记录。 另一个是审查逮捕的一环,2003年末,尉氏县内发生了持枪抢劫长途汽车的事件,当时已接近年关,事件的发生令人不安。 田文生奉命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嫌疑人立即被逮捕。 该案在请求批准逮捕后,田文生在短短两个多小时内完成了对60多名证人、500页以上证人证言的抢劫案的审查,并将嫌疑人立即绳之以法,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2009年,田文生的恋人被诊断为重度肝炎、急性肝功能衰竭。 为了上班不迟到,他多次白天上班,晚班结束后开车去开封市照顾妻子。 在妻子重病住院期间,田文生仍反复处理案件,共处理112起案件,涉及142人,圆满完成了组织交给他的各项任务。 由于表现出色,田文生多次被选为全市优秀的政法干警、优秀检察官,并两次记录了个人的三等功。 最近,他又被选为第一届感动尉氏十大爱岗敬业人物。

标题:“记尉氏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田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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