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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占军报道,我的诉讼在立案当天处理。 7月12日,在尉氏县人民法院的水坡法庭上,当事人王某兴奋地说。 今年2月,该法庭设立立案调解室,比较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间借贷、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将调解作为立案前置性事业,减轻了审判工作的压力。

据悉,该院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留言等多种灵活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向法庭调解,设定的调解期限为7日。 许多当事人在得到较为有效的引诱提示后,为了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避免办理繁琐的诉讼程序,选择在立案法官和特邀调查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这不仅保证了案件得到正常及时的审理,而且大大节约了交货价格。

截至目前,运用该调解机构调解案件69起,占受理案件31.5%,平均审查期为6.5天,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标题:“尉氏县水坡法庭诉前调解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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