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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记者王笃明从开封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自去年以来,该检察院作为提高起诉案件质量的突破口,起诉了16起至17人,所有被起诉的泄密者均被法院定罪,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促进了公正。

提高监督意识,提高追诉力。 由于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案件多人少,案件压力大,一些办案人员追诉与自己无关的错误认知,认为追诉漏犯会增加从业人员数量。 检察院在加强干部和警察执法理念教育的同时,加强了监督意识,提高了监督力度。 一是以追诉事业作为年度考核奖励的依据,激发干警追诉漏犯的积极积极性,逐步改变干警重案、轻追诉的局面。 二是利用每周固定的学习时间,采取研讨会、事件辨别、集体讨论等形式,集中学习业务知识,使干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性,并引导干警认真开展个人自学,通过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推进追诉事业。

加强证据审查,深入挖掘追诉线索。 首先,严格审查侦查卷宗,善于发现线索。 调查答案是案件书面资料的综合,是处理案件最重要的新闻源。 受理后,该检察当局将仔细审查嫌疑人的口供、被害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现场资料、鉴定意见等,从白纸黑字中引出追诉线索。 其次,每个人发挥申诉作用,重视讯问的妙招。 如果搜查答案上没有显示的问题,有时会在检举过程中暴露出来。 所以,审问时必须重视做法和妙招。 起诉前,该检察院办案人员多制定科学的讯问大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讯问,从中获取有价值的新闻,通过查办、补正,进行追诉工作。 如该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李某盗窃案件,负责人通过彻查嫌疑、认真查卷、检举,发现柳某兄弟和韩某涉嫌教唆未成年人李某电脑,依法追诉,维护司法公正,取得良好案件效果。

“开封县人民检察院追诉从业见实效”

合作配合,确保追诉质量。 一是加强外部信息表达的合作。 检察院通过早期干预、退回补充侦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监督。 在工作中建立公诉诱导侦查机制,发现漏犯线索后,及时与公安机关信息表达,诱惑侦查人员拓展侦查取证思考,处理追诉过程中存在的难点。 积极邀请侦查机关负责人参加该检察院的案件报告会,第一时间了解侦查思路和方向,明确补充提纲,保证追诉效果。 另外,该检察院还特别注重加强与审判机关的信息表达联系,与主审法官交换意见,通过量刑建议等方法了解审判情况,掌握审判后案件的审理动态,督促漏犯进行必要的法律制裁。 二是加强内部协调合作。 公诉部门与侦查监狱、监狱、控申等部门建立新闻互通机制,实现新闻资源共享,发挥整体作战特点,及时获取漏犯线索。

标题:“开封县人民检察院追诉从业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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