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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寅龙报道顺河回族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围绕促进快速发展、稳定、维权益的事业中心,重新调整结合,以调整为主,大体上是比较有效及时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最近,该院受理了4名农民工和辖区某大公司发生劳动人事纠纷的案件。 4农民工要求该企业支付4人未签署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并补充社会保险。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多而杂,顺河回族区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区人社局局长邓振宇高度重视案件处理工作,多次召集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拆解、研究、整理思路、制定方案、指导案件处理。 仲裁员在保护农民工自身利益的同时,保护和护卫本辖区公司的基本上,将调解程序作为此案的重要环节进行,反复向劳资双方解释相关政策,经过与双方一个多月的协商,缓解劳资双方的矛盾和抵触情绪,为案件的最终判决奠定良好的基础,最终圆满处理案件 4农民工和公司都对顺河回族区人社局的仲裁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

标题:“顺河回族区人社局调裁结合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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