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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汪少冲通讯员李雪峰报道了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事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的满意。 县交警大队的办法是现场调查并划分责任后,移交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他们召集事故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协调处理。 此前,杞县交警采用该模型成功协调交通事故。

根据法律规定,事故双方必须主动提出要求警察调解解决交通事故的书面申请,不能进行一次调解的,必须向法院提出。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并不是不想向法院进行诉讼处理,而是依赖警察,因此大量案件积压无法了结。 对此,杞县交警大队积极探索事故调解解决新机制,联合县司法局从社会各界聘请法律知识丰富的群众6人,在大队事故股设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标题:“杞县交警成功调解交通事故5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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