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4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赵虎报道称,通许县客户贾先生日前购买纯净水,饮用过程中发现水中有小虫子,商家协商无果,经工商人员调解,客户获得赔偿。

贾先生9月20日在通许县城的纯水销售店购买了纯水。 饮用中发现水中有不明虫子,怀疑纯水质量有问题,经商家协商发现没有结果,向通许县工商局投诉,要求商家赔偿。 被投诉的工商业者马上前往这家纯水经销商,在现场对该店的桶装饮用水进行检查,询问并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寻找纯水进入虫子的原因并将其拆解。 工商人员要求这家店全面整顿和规范化,严禁发生这种事。 并且,员工耐心教育商家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最终商家承认错误,主动向客户道歉,并向贾先生进行赔偿。

标题:“通许县工商局调解一起花费纠纷”

地址:http://www.knowyournote.com/kfxw/4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