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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治官。 千年来兴衰存亡的历史告诉我们,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官员贪污,官员出卖爵士乐,巧取豪夺,人失去政情,一朝灭亡的教训,可以说是捡了一切。 所以,自古以来,我国就产生了专职监察机构,并建立了相应的监察制度。 到了宋代,中国古代中央监察制度得到了重大的迅速发展,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央监察制度的历史上有着承上启下的地位,也对元、明、清中央监察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这里谈北宋时期的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台。

御史台的设置与改革

元丰二年( 1079年),被任命为湖州知州的苏轼被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官员诽谤朝政,并因反对新法而被弹劾。 推行新法(即王安石变法)的宋神宗勃然大怒,苏轼被捕后被押往北京,投入御史台监狱,随后开始审判。 这是历史上有名的乌台诗案。 乌台是御史台,由于西汉御史台外的柏树上有许多乌鸦而得名。

御史之职由来已久。 秦王朝建立后,设有御史大夫,专门纠察百官,职位仅次于丞相。 到了东汉时期,它作为中央专职监察机构的御史台出现,中国封建社会中央监察制度确立,御史正式成为中央专职监察官。

北宋立国后,沿唐旧制,还设有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台长为御史中丞,副台长为侍御史知杂事、台院、殿院、检察院三个部门,分别担任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

关于它们的功能,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御史台纠正警察邪,肃清纲纪,大事廷辨,小事弹弹。 汀恩是汀辩,也就是向法院说话。 弹劾,即上奏章检举。 辅助御史掌贰台政,即御史中丞解决御史台事务。 殿中侍御史掌以仪法纠正百官之失。 大朝会、朔望、六参,东西对立,弹其失仪者。 也就是说,在大朝会和每月的前1、15和每月的6次(古代要人5天见到皇帝的时候)见到皇帝时,如果官员的举止不符合礼仪的法度,殿中侍御史就必须弹劾。 而监察御史掌握六曹和百司的事情,纠正其谬误,大事弹劾,小事纠正,即中央各部门及其官员。

一开始,御史台三院御史没有名额,没有专职,他们很多在外就任知州和通判,其职掌由其他官员担任。 咸平4年( 1001年),真宗下敕令改变这一状况,但敕令并未实际执行,御史知杂事田锡上疏,要求皇帝召回在外地派遣的御史。 大中祥符5年( 1012年),真宗再次颁布诏书:三院御史除出差和在北京局地外,以六人为制。 从此,御史台在制度上拥有名额。 后来三院御史的数量逐渐增加。

真宗天禧元年( 1017年),御史台又设言事御史(即谏官) 6人,专门负责言事,即谏言或参议朝政。 敕令不准,官曹涉我,措施不当,刑奖超标,刑罚不节,冤屈未延,言事御史可上奏弹劾。 宗丰对御史台又进行了改革,将侍御史知杂事作为侍御史(副台长),不具知杂事,与台长御史中丞各设一人。 为了宫殿检阅的话的事,设定两个人。 六警为了监察御史,安排了六人。 名额共有十名。

元丰3年( 1080年),为京师官方,漫不省治,神宗根据大臣的提议,根据唐制,又将六察司设在御史台,建立了六察制度。 六察司不仅监察官员、户、礼、兵、刑、工六部,还监察中央政府最高行政机关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和最高军事机关的枢密院。

元丰5年( 1082年),神宗又颁布诏书:新除省、台、寺、谏言、监官、详细官制所已决定掌职,选人不服从法律的,有僭越秩序,其申谕中外。 违者由执政官委员会御史台演奏,尚书以下由长官订正后弹劾。 进入三省、枢密院、秘书、殿中、内侍、内侍省,听取御史长官及言事御史弹修改。 北宋中央监察体制更加完善。

御史台在北宋东京城的什么地方? 《东京梦华录》中有记载,从皇宫的西行,到右边的捆门外,从南边的行到疏浚仪桥,街道的西边是尚书省的东门。 尚书前面是横町,街的南边是御史台。 有趣的网民可以研究御史台现在开封的大致位置。

御史台的作用

相比之下,宋代的御史台数量虽不及唐代,但其功能却大大超过唐代。 一是监察百官,一人之下包括万余宰相、各行政部门、枢密院、太监、乃至皇亲国戚等,都在监察之列,监察对象范围更广。

开国功臣、宰相赵普因强市人第一家,敛财受贿被弹劾。 张贤首相喝醉后,仰面朝天,冠冕堂皇,失去大臣的身体被弹劾。 首相文彦博保卫蜀日造间金奇锦,在太监贿赂宫廷被弹劾。 首相陈执之因在政治上徇私枉法,曲占避难所,不知圣德,下一任欺凌官僚被弹劾。 章惇因轻浮、危险、行迹丑陋、爱好通奸而君临天下,不忠罪与父80岁,拒绝收养,掩盖教义,不孝之恶被弹劾。 六贼之首蔡京因巨奸老恶而被弹劾。 三司因强制张方平买民产而被弹劾。 参事吕惠卿因借富民钱买田产而被弹劾。 运输因姚铉逃税而被弹劾。 太子元禧(太宗赵光义次子)因违反朝廷礼仪被弹劾。 骂马都尉王昊·动辄依靠豪贵,压迫性雇人,取舍期间,不畏公法被弹劾,等等。

其二,对弹劾行为,违反朝仪、玩忽职守、懒惰政治怠惰、贪污腐败、贿赂受贿、交口称权、结党、越权言行、不改法令、举官失态、田产、逃税、便衣街、市下马、斋日浴、斋日浴。 朝廷宴会大臣、大臣按级别必须在头上放入不同数量的花)、或擅自进入三司、开封府、御史台等。 据说一切违背封建统治秩序、国家法令、伦理纲常的行为,都在御史台弹劾与核查之列。

不仅如此,御史台的言事御史设置后,检察院的六位御史三分察、三言事,开始管制皇帝、参议朝政,虽有人主或阙失,仍需直言不讳。 关于脸的逆耳,没有什么可憎恶的。

例如明道二年( 1033年),仁宗废郭皇后、御史中丞孔道辅率御史范仲淹等几位来到垂拱殿伏地奏响,但后不为过,不可废,则谏仁宗不为废郭皇后。 皇祐三年( 1052年),外戚张尧佐(仁宗宠妃张氏伯父),除淮康、群牧、宣徽、景灵四使外,御史中丞王举正和谏官包郑等人都不以为然,拼死奋战,最终张尧佐被夺走宣徽、景灵二使。 御史谥皇帝在前几代的御史制度中很少见。

其三,在参议朝政中,北宋御史参加朝政阙失,参与仪制、军事、节俭财政支出、货币问题、考核法、治河案等群臣的联合评议。 在维持朝会和朝廷的宴会秩序方面,大多由御史台负责,包括监控朝会的失仪者、担任上朝官员的职务、传达皇帝有关朝会的意愿、维持朝廷的宴会秩序等。

其四,御史台参与司法,监察司法部门,打破以往御史台未能独立审判重大刑侦案件的制度,司法监察方面的职能进一步扩大。 御史台可以参与刑名的协商、疑难案件和重大案件的审定、司法机关的监察、投诉案件的受理、案件的侦查等。 对州郡、大理寺、刑部不能阶段性判决的案件,最后与御史台审定的首相牵连,延误审理的案件、受贿无法案件、朝政谋反案件、冤案等重大案件,御史台可以敕令审理。 对于司法机关,御史台也有调查卷宗、弹假报监狱的空(也就是说监狱中没有犯人)、通过弹劾·不正当刑等手段进行监察的权利。

例如,首相赵普包庇许多人是违法的,皇帝勃然大怒,检阅政府询问,知道赎罪。 王钦若知道贡举受贿,被御史台审查处罚。 京师无赖崔白,邻居梁文尉死后占领梁家,欺凌梁妻张氏,贿赂审理此案的开封徐官员,冤案发生,事发后崔白被御史台判决流放。 总之,御史台不仅监察了司法,参与了司法,打击了贪污腐败,惩治了腐败,信息表达了民情,伸张了正义,还客观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统治秩序。

此外,御史台有权修订和管理官员档案,参与监司、郡守的考试课,审查现任官员的健康状况,参与官员推荐等手段,参与文武百官的管理。

这还没结束,检阅们也要接受监督,失职和渎职也要受到惩罚。 元丰三年( 1080年)六察制度建立后,监察御史定时到三省、枢密院、六部等京师各部门检查案卷,发现办事效率低下,案卷积压者必须及时演奏。 否则,御史本人也要处罚。 例如,元丰4年( 1081年),司农寺积压了大量未决文件、未决账目、催收罚款、未存档文字,前任两位监考御史因未及时弹跳,分别罚了10斤铜和6斤斤。

从真宗朝开始,朝廷就赋予了尚书省监察检阅的职权。 宗曾下过敕令。 如果检阅谏官怠慢了,尚书省就会改正它。 元丰改革后,对御史的监察进一步加强。 神宗下过敕令,六察如果违反得晚,委员会的话就会弹审查。 尚书没有必要奏六察御史失职。 为此,尚书省设立了专门监察御史的机构御史室,扩大御史台功能,加强百官监察,同时重视御史监察,相互监察、牵制行政机构和监察机构。 这项措施确实有助于保持统治阶级内部的协调。

总之,从北宋开始,御史台监察的水平、范围都超过了前代,御史们可以抗议皇帝,向下弹劾百官,而且自身也受到监察。 这不仅健全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而且极大地发展了宋代御史制度。

标题:“说说北宋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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