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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公元1039年~公元1112年)是宋代着名的散文家和诗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因才能成名,得晋身仕途,发扬政治抱负,像哥哥苏轼一样勤劳爱人民,备受后人尊敬。 特别是苏辙在任户部侍郎时判决的涉及外商遗产纠纷的事件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兄弟崭露头角

苏辙与父亲苏洵、哥哥苏轼齐名,合称为三苏。 以散文闻名,擅长政论和史论,苏轼被称为弟弟散文汪洋澹泊,有三叹之声,但其秀杰之气终于没有。 其诗风格朴素,以追寻苏轼为目标。 苏辙也擅长书法,其书法清爽,整齐。 苏辙着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传说于后世。

苏辙曾多次跟随父亲苏洵来到首都开封,求功名。 直到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苏辙随哥哥苏轼进入士科。 当时苏轼22岁,车辙18岁,春风得意,可以说少年得志。 会试主考官为翰林学士欧阳修,副考官为着名诗人梅尧臣,两人认真发起诗文改革创新运动。 苏轼、苏辙兄弟清新洒脱的文风得到欧阳修和梅尧臣的称赞,使他们的兄弟成为同列进士高等。 这件事引起风波,什么落榜的学子上街堵欧阳修,谴责他聘用了这两名无名小卒。 出乎意料的是,苏轼、苏辙兄弟反而以此名带动京师,引起所有人的关注。 此外,欧阳修还特别赞扬苏洵的文案,将苏洵比作现代荀子,将他的文案献给朝廷。 从那以后,三人的复制品传遍了世界,读的人惊讶或叹息不下,或仰慕有效。 关于首都到海角的障碍,学士医生谁也不知道其名字,家里有那本书。

“苏辙在开封判案”

之后,苏辙参加殿试,他的计谋论尽政事得失,并且关于宫禁朝廷的事,争论尤为激烈。 我以为寄了考卷之后,苏辙一定会退位。 观光官司马光将其放在第三等,初试官胡宿没有同意。 之后司马光与另一主考官范镇协商后放在第四等,三司使蔡襄也试图保持苏辙。 只有胡宿认为苏辙对仁宗不谨慎,多次要求他下台。 宋仁宗听到此事,问道:“直来直去,直来直去抛弃了他,那么世界上的人会怎么说我呢? 至此,苏辙没有退位,而是被列入末代等。 之后,苏辙被任命为考试秘书省校书郎、商州军事推官。 苏洵奉命在首都修理《礼书》,苏轼已担任签名书凤翔府法官。 孝顺的苏辙要求在首都养父,朝廷批准了他的请求。

宋神宗时,苏辙成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 制司条例司是宋代主持变法的临时官签名,设在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其首要功能是掌握国家经济、改变旧法、制定新法并公布,是参知政事王安石、知枢密院事陈升的主持。 第二年合并到中书省。 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从制置三司条例司调到河南推官。 神元丰8年(公元1085年),由于旧党重新执政,苏辙被召回,担任秘书省校书郎、右司谥,继而晋升为起居郎、中书舍人、户部侍郎。 宋哲宗元祐4年(公元1089年),苏辙晋升吏珊,使用契丹,回归后来的御史中丞。 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拜师尚书右丞,入门下侍郎,为副宰相,主持朝政。

欧阳修、司马光等大家可以说是苏辙的伯乐。 正因为有了他们的合作,苏辙才能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施展才华。

哥哥起草外商的任命书

苏辙时期是宋奉行对外开放,广泛吸引蕃商的时代。 宋政府积极为外商创造优越的条件,采取奖、补官办法和税收优惠政策,在居住、结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法律法规的倾斜,这大批外商云集,在沿海城市定居经商,当时被誉为粉丝。 特别是泉州港,在高涨的呼声中出现了万国商的盛况。 商船利润,有益于国家,因为外贸利润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这里的许多外商因通商成效大而被授予头衔。 宋神宗时,大餐商人辛押陀罗在原本不巡视的国家(不巡视的是阿曼古都苏哈鲁的波斯名,唐代翻译为没有巽,宋代不巡视)供奉。 辛陀罗后来在广州定居做了几十年生意。 因为他能吸引大量舶来品,被宋廷封为归德将军。 苏轼在自己给他起草的任命书《辛押陀罗归德将军敕》中说:“敕具官辛押陀罗,阳光普照,下草木幽远,但不光照。 尔味诣阙庭,躬陈琛币,开导种落。 岁梯航、愿自比内臣、得都被灵泽、祇服新宠、益思尽忠。 是的。 归德将军之职正式设立于唐贞元11年(公元795年),授予蕃官。 北宋时期沿袭唐制,归德将军为授蕃官,从三品开始。

由于外商云集,宋朝主要港口城市出现了蕃商居住的番茄酱坊和蕃巷。 为了便于管理住在中国的外国人,宋廷从粉丝坊和粉丝巷中选择了有名的粉丝作为粉丝长。 广州粉丝坊,海外各国人民居住,安排粉丝长一人,管理粉丝坊公事,招募粉丝商人贡献,邀请粉丝官,像中国人一样有毛巾长袍笏,这些粉丝长长袍笏,是中国人 因为这是通过异域的情,来到海外的商品会大有帮助。 辛陀罗做过蕃长。 因为他住在广州经营时间长,积累的财富多,史载:辛铧陀罗,大餐在广州没住几十年,家资几百万码。 他提出为广州市钱银维修做出贡献,但被宋廷拒绝,可见其资产实力雄厚。 当时大宋王朝的年财政收入至多几千万码,他一家占国家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以上,真是个富裕的敌国。 在今天的福布斯富豪排行榜上,他也许也很有名。

“苏辙在开封判案”

但辛押陀罗随后回国被其王诛杀,引发遗产纠纷,诉讼被打探到当时在首都开封户部侍郎的苏辙那里,这就成了苏辙判决外商遗产纠纷案的故事。 苏辙兄弟似乎和这个外商有缘。

苏辙依法破案

维护外商权益

北宋对蕃商遗产的解决也作出了法律安排,但可以看出《宋刑统》卷十二《户婚律》中有户绝资产和死商财产诸蕃人和波斯附条款,宋廷对外商各方面的权益给予了充分的照顾。 律条规定,来中国的波斯和诸蕃人身死亡时,其资产货物等按照各商人的客人先例解决。 这是宋朝解决蕃商遗产一直遵循的法律依据。 该法定大体上表达了宋朝在解决死商遗产时对继承人的同情和关怀。 除此之外,宋代的继承法在继承唐朝旧制的基础上提高了女、奢夫的继承地位,允许收养异姓子弟,养子有继承权。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苏辙解决的这场外商遗产纠纷越级诉讼意义非凡。 苏辙在其着作《龙川略志》第五卷《说书人告户绝事》中记述了这件事。 据记载,辛陀罗回国被诛杀后,他在广州家中拥有数百万资产,只有一个养子负责家务大事。 一位商人嫉妒其资产,向首都开封户部通报养子不应该继承这笔巨额遗产,应作为户绝财产公开解决。 他也派了两个养子到都户部起诉。 事件到了李郎官手里,李郎官认为如果坚决解决的话,国家会赚大钱的。 户部侍郎苏辙在听到此案后立即到现场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断养子有继承权,可以继承此遗产。 李郎官不服气,苏辙向他解释说,你可以向御史台、尚书省申诉,李郎官没有这样做,但他总是怀疑,苏辙向他解释说,那个商人报告是法律不允许的。 他没有向广州地方通报而是直接向北京通报,是因为他知道这件事很难,户部向地方州县施压,试图达到他的非法目的。 李医生就这样不干了。

“苏辙在开封判案”

苏辙所有理,作用很大:其一是维护外商的合法权益,辛铧陀罗在中国没有亲戚。 只是这个养子养活了他,资助了理财之家,可以说很辛苦。 更何况宋朝的法律规定养子有继承权,所以这个判决没有缺点。 其二,对无理的越级访问,采取果断措施,予以驳回,具有示范效果,今后不会发生过多无理的越级访问,因此,这一判断是及时的。 其三,当时宋朝奉行招商引资政策,维护外商利益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有利于国家财政持续增收,车辙的办法维护了国家大局,所以这个判决很明智。

标题:“苏辙在开封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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