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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丘村人民食堂旧址在杞县平城乡白丘村村中位于十字街东南角,在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并被登记注册。

白丘村人民食堂建于1952年,现有房屋7家,正门朝向西北方向,正门上方有白丘人民食堂字样,建筑为砖造,灰色布瓦硬山顶。 这座建筑是杞县少有的人民社会化运动时期的建筑,是人民社会化运动的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图片提供给本论文的作者)

标题:“杞县白丘村人民食堂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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